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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工作-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5 来源:吉林省工商技师学院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及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
  为做好2011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现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1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从2011年12月开始,至2012年1月末结束。2011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期考核工作一般在一个聘期结束前进行,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期间不超过三个月的,根据情况可以合并进行。
  二、考核对象
  (一)年度考核对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对象是指事业单位中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
  (二)聘期考核对象
  聘期考核对象是指按照聘用合同约定的一个聘期即将结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考核的内容和等次
  (一)年度考核的内容和等次
  1.年度考核的内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的不同特点以及各等级岗位的不同要求,根据聘用合同及岗位说明书约定的岗位职责任务以及工作标准,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和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及工作创新能力。
  勤,是指工作责任心、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工作纪律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社会效益等,根据行业、岗位特点,还可以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是指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聘用合同及岗位说明书约定的两类岗位职责任务。
  2.年度考核的等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以岗位工作职责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基本依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一般,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存在不足,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不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各等次基本标准基础上,结合各岗位类别、等级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
  (二)聘期考核的内容和等次
  1.聘期考核的内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重点考核完成聘期工作目标的情况及工作实绩。
  2.聘期考核的等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期考核的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合格:完成聘用合同及岗位说明书规定的聘期任务或者实现聘用合同及岗位说明书规定的聘期目标。
  不合格:未完成聘用合同及岗位说明书规定的聘期任务或者未实现聘用合同及岗位说明书规定的聘期目标。
  3.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聘期考核一般应当确定为合格等次。聘期内年度考核未确定过合格及其以上等次的,聘期考核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聘期内受过记大过处分的,聘期考核一般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事业单位组织实施。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成立由本单位领导、人事纪检部门有关人员和工作人员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制定考核工作方案;
  (二)被考核人进行个人总结或者述职,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期考核登记表》;
  (三)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或评议;
  (四)考核小组根据民主测评或评议情况,结合被考核人平时工作表现,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五)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